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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 品牌活动系列报道(三)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20-9-9 9:31:17 人气: 标签:活动新闻稿怎么写

  7月29日下午,奉贤区某公司11名已过退休年龄的阿姨们情绪激动地来到法援中心。阿姨们告诉工作人员,她们均系外地户籍的农民,于不同时间入职于奉贤本地这家公司,主要从事包装袋缝纫工作,每人每月薪资三千元左右。自今年4月始,厂方管理人员以代表人在韩国,因疫情无法回中国为由,一直拖欠薪资,至7月已累计拖欠每人一万多元。眼看辛苦打工赚来的薪资石沉大海,毫无消息,生活即将陷入困难,她们内心非常焦急,曾向多部门举报投诉并求助,但事情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这次,她们在西渡司法所的引导下,特来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对于农民阿姨们的来访,工作人员决定为她们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并对部分缺失次要材料的阿姨推行“容缺受理”,允许事后补充材料。在“一网通办”的工作流程中,从对每个人信息录入、制作谈话、接收材料再到审批、出具行政审批决定书,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互相联动,密切配合,马不停蹄,一气呵成。

  为了避免阿姨们来回奔波之苦,工作人员又随即上海信思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咏梅和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妤霞前来中心办案,为她们提供民事诉讼服务。两位律师接受后,即刻赶来,及时接待了阿姨们,并着手案件承办事务。受援的农民阿姨们对法援中心和律师尽心尽责的高效率服务表示满意。目前,这起纠纷正在法律援助的诉讼进程中。

  自“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开展以来,法援中心聚焦特殊群体,推行“容缺受理”,将审批时间缩短为当天,让受援人最多跑一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率。目前,共受理33名包括妇女、农民工在内的法律援助申请,通过提供仲裁、诉讼服务的法律援助形式,积极他们的权益。

  上海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为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标准。法律援助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免予审查家庭经济状况:

  义务兵、供给制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暂住证;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证明;3.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材料;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5.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还应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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