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賴清德昨(3)日召開公司法修正案會議,討論股東名簿揭露實質受益人是否應入法,經濟部主張影響範圍廣、成本高,法務部則要求應符合洗錢防制法的國際規範,雙方先前各退一步達成的共識翻盤,賴揆要求兩部會「再想想」。 10月中旬,陳美伶曾連續5天密集審議公司法修正案,其中爭議較大的股東名簿是否入法,經濟部與法務部各持己見,經過陳美伶居中協調,要求雙方各退一步達成共識,公司需備置實質受益人名冊,但股東名簿則不需上傳。 不過,昨天公司法修正案會議時,經濟部主動先前「各退一步」的共識,向賴清德提出工商界對揭露實質受益人有疑慮,且恐增加企業成本。 法務部則在會中再次強調洗錢防制法的國際規範,本就應該揭露實質受益人,10月中旬審議公司法修正案時,便是在公司備置股東名簿及實質受益人,需要時隨時可取用,以及公司備置股東名簿及實質受益人的同時,資料也需申報給,二擇一定案。 如今經濟部形同原有共識,公司法修正案幾乎可說是再度退回原點,據悉,會中賴清德,兩部會應再就此研商,不過仍應朝揭露實質受益人的方向進行,雙方達成共識後下回再議。 據了解,陳美伶積極推動公司法修正案審議,密集召開會議,力求以最快速度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原有信心昨會議可進展順利,沒想到最終卻了先前協商結論,讓她有些失望,預期近日將再度召開會議協調。 中時電子報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發言涉及攻擊、、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之內容,本網站將會直接移除 請勿以發文、回文等方式,進行商業廣告、騷擾網友等行為,或是為特定網站、blog宣傳,一經發現,將會您的發言權限或者封鎖帳號 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不實謠言等 請確認發表或回覆的內容(圖片)未侵害到他人的著作權、商標、專利等權利;若因發表或回覆內容而產生的版權法律責任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不代表中時電子報的立場,請遵守相關法律規範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電子報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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