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第1738次区常务会议,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畜牧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主要从事基层动物疫病防控、疫情测报、产地检疫协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东营市户籍(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等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户籍),; (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能够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基层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四)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等学历及以上的毕业生; 2、助理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兽医师; 3、动物疫病防治员; 4、乡村兽医; 5、原河口辖区内兽药、饲料店的技术; 6、现村级动物防疫员。 (六)现未在防疫员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等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已在防疫员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已在防疫员岗位的乡村兽医报考者,年龄在47周岁(含47周岁)以下。 (七)未有违法犯罪或没有正在接受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 二、招聘计划及待遇 本次招聘基层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20名(详见附件2);月工资1800元,同时按参照公益岗标准提供社会保障(五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30日,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26号,河口采油二矿对面)报名填表。 2、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报考条件第五条具备的证明材料;原村级动物防疫员以河口区畜牧局、河口区财政局《2015年河口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东河牧发【2015】12号)文件名单为准;经审核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3、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河口区畜牧局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不再通知,不合格的电话通知不合格理由。 (三) 笔试 笔试内容为畜牧兽医专业基础知识、疫病防控相关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11日下午14:3016:00。 (四)考察 实行岗位到镇街(详情见附件1),以各镇街设置岗位为前提,按照岗位数,在报考各镇街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向低分选取至需要名额。最后一名或几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按照学历、本专业资历、年龄的顺序取舍。出现人员缺额的镇街,在征求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从相邻镇街考生中的优秀者按成绩调剂。考察对象按招考指标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相应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及聘用 考察合格,入闱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的, 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用工手续,经培训后正式上岗。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四、管理方式 (一)符合条件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劳务公司签订劳工合同,劳务公司负责人事、档案、工资、社会保障等。 (二)河口区畜牧局与街(镇)防控所负责考核、管理和使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3996817,8666728。本次招聘有关公告、公示均在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