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我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为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15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我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为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1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中国铝业(股票代码:60160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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