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说,近年来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一些信用担保机构出业务运作不规范、内部管理不严格、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不足等问题,个别单位违法抽逃资本金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了信用担保专业优势和增信功能作用的发挥,也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此次规范整顿,范围涉及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或各地编办、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实际从事信用担保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包括我省信用担保机构在省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外省信用担保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内容包括对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行为,以及高管和从业人员队伍规范整顿。 规范整顿过程中,对注册资本金不实、违法违规经营、拨备缺口大、结构不健全和内部控制薄弱、审慎性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信用担保机构,限期整改。 对严重偏离主业、问题突出、风险较大的信用担保机构,尤其是打着担保旗号从事高风险投资并且风险隐患特别突出的,村子情事将实施市场退出。 对信用担保机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非法集资、高息借贷和对违反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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