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养生节目乱象丛生 国家新闻出版出手整治 南报网讯(记者罗薇薇)“米汤好比人参汤,喝身体好”、“每天喝养生粥,就能预防骨质疏松”如今打开电视,必有一批专家在讲养生,难辨的养生观点在上了年纪的观众中颇有市场。 针对如今电视养生节目的乱象,国家广电新闻出版总局今天正式在官网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各养生类节目审查工作,从明年1月1日起,电视养生节目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严禁以养生类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严禁名人演员担任主持一大批不正规的养生电视节目面临整顿或。 养生节目上百档,不少是“收视率救星” 贵州卫视《养生》、江西卫视《名医说健康》、福建《中华养生有三宝》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各类养生节目有上百档。 养生节目以前多半在非黄金时段,如今则不仅占据了不少的黄金时段,有些还把它当成“收视率救星”,尤其是在一些没有高收视率栏目支撑的二三线卫视,而且只要和养生沾边的节目,哪怕在非黄金时间甚至,都有“粉丝”在电视机前虔诚等候。 “人们越来越看重健康问题,加上医疗成本偏高,养生节目受追捧也在情理之中。有的老年人得了骨质疏松,医疗费用昂贵,电视上冒出个专家说,只需要吃一种粥或者补充维生素就能预防骨质疏松,反正吃一点也不会有什么坏处,许多中老年人就相信这些养生方法,愿意去尝试。”江苏省中医药学会科普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南京市科协首批网络科普专家杨璞告诉记者。 伪专家、卖神药养生节目“忽悠”多 养生节目理应健康知识,但目前不少节目却都暗含“忽悠”伪专家、推销神药,节目彻底变了味。 乱象一:“伪专家”号称包治百病。 “电视养生节目往往有个专家,他说的我妈都信,觉得这就是最权威的经验。”网友“胖酥酥的娃娃”的母亲就是这类节目的观众,每次节目她都会坐在小凳子上,拿着小本,认真记笔记,家里来个亲朋好友,她还会忙不迭地听来的养生知识。 国内火热的电视养生节目也包装出一批“神医”、“专家”,如“芒硝治百病”的胡万林、“山药薏米王子”中里巴人、“断食排毒法”林海峰常因一个节目火遍,随后又被“扒皮”倒下。杨璞表示,很多所谓专家经过节目包装,因口才好,讲得通俗易懂,比娱乐明星还有人气,“但如果哪个人表示某种疗法能包治百病,那肯定是假的。” 乱象二:表面谈养生,实为卖“神药” 借着节目大卖“神药”的也不在少数。 国家广电新闻出版总局的通知,电视养生节目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事实上,国内许多养生节目都不是自己策划制作的,这些由社会公司制作的节目中常常夹带“私货”。 今年6月被总局明令的电视养生节目《杏林好养生》曾在陕西卫视等台,节目一开始就有位号称有着高学历的养生专家针对各种疾病讲授,再用隐蔽的软广告推销“神药”,节目结尾,总有现场观众饱含深情地讲述“神药”帮助自己战胜病魔的故事,同一产品能让瘫痪多年的中风患者下地,还让老年痴呆症患者变聪明。 不少观众表示,家中老人对这些节目缺乏抵抗力,往往先被主讲人的“渊博学识”和“语言艺术”折服,后被现场观众的“深情讲述”所,最后花大价钱买下一堆没用的药。 乱象三:明星亮相让“忽悠”变可信。 请名人、明星站台也是“忽悠型”养生节目的常见招数。在屡次被“扒皮”《杏林好养生》中,在老年观众群中很有影响力的蒋大为出任过嘉宾,天津几位相声名家也上过该节目。此前,湖南卫视被禁播的养生节目《百科全说》,由谢娜等名人担任主持。 明星们在节目中大谈养生之道,结尾处主持人给这些名人赠送保健品。明星的影响力,让电视机前的观众更容易认可这些节目和其中的“忽悠术”。 “我让我妈别信那些不正规的养生节目,她就反驳我,人家蒋大为都上了这些节目,还能不正规?”网友“六生”无奈地表示。名人、演员参与电视养生节目,也是此次总局的治理重点。 总局“下猛药”,观众拍手称快 早在2010年,湖南卫视的《百科全说》就因捧出多名“伪专家”而被禁播。近年来,不靠谱的电视养生节目不仅没少,反而呈泛滥之势,业内人士表示,除了部分电视盲目追求收视率的不良炒作和宣传外,还与相关部门对此类问题的处罚力度过轻有关。此前非正规的养生节目即便被查处也最多是罚点钱、限期整改,等“风头”一过,换个名字继续。 此次总局对电视养生节目的整顿力度加大。“如不允许社会公司制作电视养生节目,意味着以后不能再购买这类节目,如果购买,就会受到处罚和整顿。”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不少网友也拍手称快。“早该管管了,最恨各类忽悠人的养生节目!简直就是让家里老人的!”网友“米童童”表示。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光监管电视机构仍不够,要尽快建立机制完善的养生行业监管机构。“养生这么火,说明有市场,不是养生节目,而是要规范,比如加快养生行业标准和考核指标的制定,通过公共渠道公布正规可信的专家,运用正规的医疗资源为市民养生需求服务。”杨璞表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要求,各单位应将所有在编(岗)人员名册、在岗状态、领取薪酬、举报电话等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要对照编制册、人事(档案)资料、工资表、在编(岗)人员名册、在岗考勤考核记录、职工反映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各单位对“吃空饷”、“在编不在岗”、“超编进人”等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详细] 延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