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鼓励企业为从事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保险,支付保险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则,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保险。意外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保险费。意外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要求,研究探索由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意外险的保险机构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事故预防与安全培训工作。 工伤保险与建筑意外保险有着很大的不同。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实行实名制,并按工资总额计提保险费,较适用于企业的固定职工。建筑意外保险则是一种的商业保险,通常是按照施工合同额或建筑面积计提保险费,针对着施工现场从事作业的特殊人群,较适合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包括从事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特点。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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