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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络食品流通许可证监管从严申请需有实体店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6-5-6 19:06:47 人气: 标签:食品流通许可证

  如今B2B线上销售行业成熟,每天从线上购买食品食物的人渐渐增多,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据悉,早在去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义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等。

  据了解,在淘宝等众多第三方平台上,网络上的食品销售主体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传统的食品制造商或品牌商,一是传统的渠道商或零售商,前两者实现规模生产或规模销售,在证照和生产经营上比较规范,此外就是个人卖家。

  而众多像上述卖家一样的淘宝店主,呈现规模小、类型杂的现象。他们在线下大多没有经营实体,一般采取兼职经营的方式,进货渠道复杂多样,经营者多为农民、上班族或学生,经营管理的水平较低。而由于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贮存条件简陋等原因,食品安全难以,标签不合格、交叉污染、超过保质期等问题就比较突出,淘宝网上消费者对于这一类经营主体的投诉率一直高居首位。

  而个人卖家要取得QS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在生产场地、生产规模、管理模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成本上的投入太大。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界定,也需要明确。现在依据专家解释,淘宝算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而微信、微博则不算,而微商已兴起,以什么标准来划分需要在附则里给出定义,即什么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

  据悉,自2009年以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网络上买回各种各样的食品。数据显示,2010年的食品类网易额达到138.4亿元;到2011年5月,淘宝网上的食品店铺就达到28.8万家,同比增长近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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