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5年5月13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衡枣高速车辆通行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衡枣高速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衡枣高速专项计划”的转让业务。 二、 “衡枣高速专项计划”设立日期为2015年2月1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湘衡高01”,证券代码为“119149”,到期日为2016年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证券简称“湘衡高02”,证券代码为“119150”,到期日为2017年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湘衡高03”,证券代码为“119151”,到期日为2018年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湘衡高04”,证券代码为“119152”,到期日为2019年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湘衡高05”,证券代码为“119153”,到期日为2020年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湘衡高06”,证券代码为“119154”,到期日为2021年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湘衡高07”,证券代码为“119155”,到期日为2022年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湘衡高08”,证券代码为“119156”,到期日为2023年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湘衡高09”,证券代码为“119157”,到期日为2024年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湘衡高10”,证券代码为“119158”,到期日为2025年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1期,计划存续期内不转让。 三、 “湘衡高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湘衡高0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湘衡高0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湘衡高0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湘衡高0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湘衡高06”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湘衡高07”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湘衡高08”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湘衡高09”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湘衡高10”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衡枣高速专项计划”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书。 五、 “衡枣高速专项计划”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5月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