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柳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 柳河县农业综合开发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相关项目的监测审计(审计咨询)服务工作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柳河县农业综合开发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相关项目的监测审计(审计咨询)服务工作招标 3.1依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协会核发的A3级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有审计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和业绩。3.2(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协会核发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取得注册证书5年以上,需为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不接受被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投标。3.5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3.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性的利害关系;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7法律、行规、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条件。3.8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2017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体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有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人身份证、相关人员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类似业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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